2022年春季特殊教育教學用書征訂工作
滬教委基〔2021〕52號
各區教育局、上海新華傳媒連鎖有限公司、各區新華書店:
為確保2022年春季特殊教育教學用書及時到位,請各單位根據市教委印發的2022年春季上海市特殊教育教學用書目錄(詳見滬教委基〔2021〕49號),認真做好教學用書的征訂工作(各學段教學用書預訂單見附件)。教學用書發行工作委托上海新華傳媒連鎖有限公司負責。各學校要認真核實學生人數,確保一次訂準訂足。各學校、各區新華書店要指派專人負責征訂發行工作,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附教學用書預訂單根據本市中小學課程計劃確定,除該預訂單和市教委正式文件印發的預訂單以外,其他單位所發的書刊訂單所列的書刊均屬課外讀物,不得要求或組織學生購買。從1999年秋季起,凡經上海市中小學教材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獲準在本市中小學使用的教材,已在封底刊印“經上海市中小學教材審查委員會審查準予試(驗)用,準用號……”字樣,并列入上海市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其他教材均不得作為教學用書,不得為學生代訂代購。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追究領導責任。
二、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免費提供義務教育階段教科書的要求,本市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為學生選訂教材的費用由財政支付,不得向學生收費。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學生收取教材和作業本等相關費用。
三、各學校在預訂時須特別注意“類別”“書名”“出版社”“估價”“備注”等各欄的說明,根據需要確定預訂數量。各區新華書店要認真核對預訂數量,仔細做好匯總和發行工作。
四、各區教育局、教研部門及各中小學要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科書選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基二〔2014〕8號)和本市基礎教育教材選用工作的有關要求,加強對教材選用的指導。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關于實行本市義務教育階段教科書免費提供工作的通知》(滬教委規〔2017〕2號)規定,學校選訂教材的總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小學158元/學期、初中194元/學期的控制標準。
五、為解決個別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的教材訂購問題,請各單位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一)轉學學生的用書由轉出學校負責預訂并代購。
(二)上海新華傳媒各區教材發行部應有適量的備貨,以便本區內調劑余缺。
(三)個別學生因特殊情況需補訂教材,由學校統一與區教材發行部聯系(各區教材發行部聯系方式另行通知)。
六、請各學校根據本區和本校教材選用要求,通過“中小學教材發行服務平臺”按時報送征訂信息,避免發生因逾期或臨時補訂不能保證供應的情況。
附件:1.2022年春季上海市輔讀學校教學用書預訂單
2.2022年春季上海市聾校教學用書預訂單
3.2022年春季上海市盲校教學用書預訂單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上海市新聞出版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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