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
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是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基礎和保障。近日,浙江省政府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為浙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制度保障。
《實施意見》結合浙江實際和特色排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時間表:到2025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優化取得明顯進展,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不斷提高,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更加完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轉化通道進一步拓寬,美麗中國先行示范區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到2035年,生態環境質量、資源集約利用、美麗經濟發展全面處于國內領先和國際先進水平,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詩畫浙江”美麗大花園全面建成,率先走出一條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省域現代化之路。
按照時間表,《實施意見》又繪制出了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路線圖。
“《實施意見》圍繞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對‘兩高’項目和高耗能行業治理、清潔能源發展、建立節能降碳標準體系和準入負面清單等任務作出明確部署,強化政策導向作用。”浙江省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涉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空間格局的全方位深層次變革,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推動產業和能源結構調整優化。
同時,針對浙江綠色發展中面臨的問題,《實施意見》明確提出了低碳行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等低碳發展關鍵核心指標。
此外,鑒于當前數字化將成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重要推動力的形勢,《實施意見》明確浙江要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體制機制。
接下來,浙江將統籌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數智平臺、省域空間治理數字化平臺和“無廢城市”應用場景建設,推廣碳排放空間承載力監測分析和碳達峰碳中和動態監測、預警、評估等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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