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公開招聘人員178人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成立于1931年,前身為浙江省立醫院,現為一所集醫療、科研、教學、保健、康復為一體,中西醫各臨床科室門類齊全、具有鮮明中醫特色和中西醫醫療優勢的現代化綜合性三級甲等醫院。醫院擁有湖濱院區、錢塘院區、西溪院區和富陽院區四個院區,其中湖濱院區為目前的本部,錢塘院區成立于2001年,已成為杭州東部區域最重要的醫院之一,西溪院區2020年12月開張,將建設成為省內領先、國內一流的康復醫院;富陽院區作為未來本部將于2025年完成一期建設,將建設成為國內領先的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批次招聘需求為75個崗位共178人,崗位名稱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詳見附件1)。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與流動,我院2023年公開招聘將分批次開展。招聘崗位經本次限時集中報名、組織遴選并確定擬聘人員后,尚有空缺的專業技術崗位,納入浙江省省屬事業單位特殊專業技術崗位招聘目錄,在2023年度內繼續招聘。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列入招聘對象范圍的應屆畢業生按學制一般應于2023年6月底前畢業。
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工作經歷的要求,按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納原始記錄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招聘條件中明確優先考慮具備崗位偏好條件人員的,一般在確定考試對象名單或面試評價標準中反映相關偏好。符合偏好條件的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可謝絕其他人員應聘。
為方便資格審查,招聘崗位表中的年齡條件,如“年齡上限35周歲”,專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類推。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在本單位直接體檢并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7日12:00期間,登錄浙江省中醫院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系統PC端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逾期我院將不再受理。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不收取報名費。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在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初審。期間,應聘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一般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條件要求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研究生的崗位,不設定最低開考比例。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任一環節發現人員資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資格。
3.資格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需要通過網絡報名系統進行確認,確認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8日12:00。未按期確認者,不視為具備完全的應聘資格。
確認途徑:登錄招聘系統PC端,點擊“個人中心-投遞記錄”,進行確認。
(二)考試
考試工作將根據報名情況分批次組織。考試一般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考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具體科目詳見招聘平臺通知公告(其中博士研究生或高級職稱人員可免于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面試包括初試和復試(初試、復試成績各按50%計入面試成績)。各項考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1.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3年1月9日,筆試內容為與崗位相關的專業和業務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各崗位按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應聘人員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提供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招聘條件涉及職稱、職業資格的,另行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3.面試
面試初試時間為2023年1月10日,面試有關安排另行以網上公告、短信和電話聯系方式通知有關人員。面試初試主要考查專業水平和履行崗位職責能力。初試后,各崗位根據本輪面試成績按1:3比例確定入圍復試人員。面試復試時間為2023年1月11日,復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綜合素質、能力水平和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
面試復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達合格線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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