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邊州開出吉林省第一張碳排放罰單,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來源:未知
編輯:heling1782426
時間:2022-03-03
全國碳交易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于2021年12月31日結束,我國首次從國家層面將溫室氣體控制及排放責任落實到企業。延邊州生態環境部門嚴格落實碳達峰目標要求,密切關注著全州涉碳排放企業履約情況,督促指導企業按時完成履約工作。
今年2月,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在對敦化某企業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在2019-2020年期間,存在碳排放超出國家發放免費碳排放配額,并且未在規定時間內足額清繳超出部分碳排放配額問題。州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并依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對企業未按時完成碳排放配額清繳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如企業繼續逾期、拒不改正,將削減企業下一年度碳排放免費配額。這是我省首次對涉碳排放企業開出的碳排放罰單,不僅有效警示震懾了企業的碳排放行為,也標志著延邊州碳排放“強監管”模式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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