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2022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為保障廣大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以下簡稱認定申請人)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本溪地區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環節安全平穩順利實施,根據當前國家、遼寧省和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結合認定工作實際,現將2022年上半年本溪地區教師資格認定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請認定申請人務必充分知曉并遵照執行。
一、參與現場確認的認定申請人應主動了解并嚴格遵守本溪市疫情防控要求,隨時關注國內疫情防控權威信息(請關注“本溪市疾控中心微信公眾號”,進入即可查詢本溪市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充分了解本溪市對往返重點管控地區、重點關注地區和低風險地區人員的疫情防控具體要求,積極配合考點、考場做好現場防疫工作。
二、認定申請人應于現場確認日前14天完成“遼事通健康碼”的申領(微信小程序或“遼事通”APP),做好備考期間個人日常防護和自主健康監測,并持續關注“遼事通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生變化或出現相關癥狀,須及時通過遼事通“健康信息”或“風險排查”進行申報更新,有癥狀的應到醫療機構及時就診排查。若因不報備、不執行有關防控措施,影響疫情防控工作,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因個人申報錯誤導致“遼事通健康碼”為黃碼或紅碼的認定申請人,通過12345市民熱線提出轉碼申請,并按要求提供相應佐證材料,經省級審核并報國務院辦公廳健康碼平臺審批后轉碼。
三、認定當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認定
(一)仍在隔離治療期的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
(二)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級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離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認定申請人;
(三)隔離期未滿、因屬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認定申請人(依據本溪市或出發地城市疫情防控要求,應當或正在實施集中隔離、居家隔離人員;封控區、管控區人員以及其他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的人員);
(四)不能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認定申請人;
(五)進入確認點前,因體溫異常、干咳、乏力等癥狀,經防疫人員綜合研判不具備認定條件的認定申請人;
(六)“遼事通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非綠碼或異常,經防疫人員綜合研判不具備認定條件的認定申請人。
若認定申請人存在不得參加認定的情形,則不得進入認定現場,否則將按違反疫情防控要求處理,一切后果由認定申請人自行承擔。
四、認定申請人須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一)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必須是有資質的核酸檢測機構出具的紙質版,要求能明確顯示核酸檢測報告時間(非采樣時間或報告打印時間)和核酸檢測的地點。
(二)本溪市域內認定申請人(認定前14天內,僅有本溪市旅居史或行程,沒有出本溪市史,且不屬于“認定當天不得參加認定的情形”),應提供本人認定前48小時內本溪市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本溪市域外認定申請人(認定前14天內,有本溪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且不屬于“認定當天不得參加認定的情形”),須提供本人認定前48小時以內酸檢測陰性證明(出發地或本溪市所在地均可)以及認定前24小時內本溪市所在地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兩次核酸檢測陰性應間隔24小時以上。
本溪市域外認定申請人到達本市后,應立即進行一次核酸檢測并嚴格執行屬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報備,不得隨意流動,不得參加與認定無關的活動。
(四)認定申請人應根據本人參加認定的時間和核酸檢測報告所需時間,合理安排核酸檢測,確保核酸檢測報告時間符合要求,避免影響參加認定。
五、認定申請人到達認定地點,在入口防疫檢測點有序排隊,規范佩戴醫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間隔距離,并提前準備好(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2)“遼事通健康碼”(綠碼);(3)“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無異常);(4)本人紙質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詳見“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具體要求”) ,配合工作人員做好入場掃碼和測溫。經現場核驗,“遼事通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核酸檢測報告均符合要求,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確認地點。入場時體溫復測仍異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癥狀、“遼事通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異常的,除按規定要求提供相應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還應提供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或經防疫人員綜合研判具備參考條件的方可參加認定。
六、請認定申請人做好自我防護
(一)認定申請人在認定期間,務必做好個人防護,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地區,避免與無關人員接觸。在公共場所應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好手部衛生。建議認定申請人在無禁忌癥的情況下“應接盡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種。
(二)認定當天,認定申請人應自備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認定期間,除身份確認需摘除口罩以外,應全程規范佩戴。
(三)認定申請人應了解確認地點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線,提前做好認定當天的出行安排。根據疫情防控管理相關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確認地點。認定當天,認定申請人應選擇合適的出行方式,盡可能做到居住地與確認地點之間“兩點一線”。提倡認定申請人自行認定,陪行人員不得進入認定點和在周圍聚集。
(四)認定結束后,認定申請人應按工作人員指示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不準交談,要保持安全距離。
七、認定申請人應認真閱讀《2022年上半年本溪地區教師資格認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如違反相關規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八、認定申請人凡有虛假或不實承諾、隱瞞病史、隱瞞或謊報旅居史和接觸史、自行服藥隱瞞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行為,一經發現,取消認定資格,終止認定;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本次認定疫情防控要求將根據國家和我省以及本溪市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調整,請廣大認定申請人密切關注本溪市教育局官方網站相關通知通告,保持注冊用的手機號碼暢通。如有調整,以發布的最新通知為準。
本溪市教育局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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