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23年高校畢業生公開考錄公務員面試和資格復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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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heling1782426
時間:2023-02-1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西藏自治區高校畢業生公職崗位考錄(招聘)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西藏自治區2023年高校畢業生公開考錄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
1.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職位計劃招錄人數3:1的比例,從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人數與職位計劃招錄人數的比例低于上述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人員根據工作安排,持本人畢業證(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可提供由畢業院校出具的按期畢業的證明材料)、身份證、誠信報考承諾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準考證等材料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并將資格復審結果列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誠信報考承諾書》從本次考錄報名系統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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