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3年度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選拔選調生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為適應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對優秀人才的需求,大力培養經過實踐鍛煉具有基層工作經驗的優秀年輕干部,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研究決定,2023年繼續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選拔選調生到基層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
2023年全省計劃選拔選調生900名。其中,石家莊市160名,承德市44名,張家口市76名,秦皇島市70名,唐山市90名,廊坊市80名,保定市88名,滄州市72名,衡水市46名,邢臺市56名,邯鄲市66名,定州市26名,辛集市16名,雄安新區10名。各市選拔計劃中男女各占50%。
二、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當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2. 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好、品行優、敢擔當、能力強、作風實。
3. 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身體健康,適應基層工作需要。
4.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有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歷的人員,應屆畢業生中優先錄用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或獎勵人員、具有參軍入伍經歷的大學畢業生。
5.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6. 政治立場、政治觀點存在問題的,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道德品行問題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為選調對象。
此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分別滿足以下條件:
(一)全國普通高校應屆大學畢業生報考選調生的條件
1. 全國普通高校國家計劃內統招、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時間應為2023年7月31日前),學習成績優良,具備授予學士及以上學位條件。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在職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畢業生不列入選調范圍。
2. 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入黨時間截至2023年1月底),在高校學習期間擔任班級以上學生干部連續滿1學年(不包括各類協會、研究小組負責人),有較好的人際溝通、語言文字表達和組織管理能力。非中共黨員或未擔任過學生干部的研究生也可報名。
3. 本科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7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4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90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河北省有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歷人員報考選調生的條件
1. 河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有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歷的人員,2023年度當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
2. 全國普通高校國家計劃內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3. 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入黨時間截至2023年1月底)。非中共黨員的研究生也可報名。
4. 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90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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